温州网讯昨日,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修订《关于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透露,鹿城区今年拟将对该区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并据评价结果分行业将企业排序划分成A、B、C、D四类,并据不同类别对企业在用地、用水、用能、排污、融资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行差别化政策。
拟对辖区企业综合评价,分行业排序划分ABCD四类企业
《意见》提出,该区今年拟全面实施工业企业以及产业集聚区、园区、小微园等各类产业平台综合评价。
其中针对该区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分为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并分别按照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一方面,规上企业按照鞋业鞋材类、装备制造类和其他行业分别进行排序,在各行业中分成A、B、C、D四类。另一方面,规下企业按评价得分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成A、B、C、D四类。具体如下:
A类为优先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转型升级发展成效明显的企业。
B类为提升发展类,是指资源占用产出较高、经营效益较好,发展水平可以进一步提升的企业。
C类为帮扶转型类,是指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综合效益不佳,需要重点帮扶、引导升级的企业。
D类为倒逼整治类,是指综合效益差,需倒逼整治的企业。
同时,该区还计划探索区域评价机制,根据工业企业评价指标数值,按区域汇总计算评价街镇、园区、小微园亩均效益。
拟对ABCD四类企业在用地、用能、融资等实行差别化政策
同时,《意见》提出,该区拟按“在资源配置上按照A类优先保障,B类积极支持,C类相对控制,D类严格限制”的原则,对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水、用能、排污、融资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行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并全面整治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
在用地方面,一是在制定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入园标准时,要优先保障A、B类企业用地需求,不得对C、D类企业单独供地。二是在制定小微企业园区入园标准时,要优先安排A、B类企业入园,禁止D类企业入园。三是在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的前提下,对A、B类企业用地尽量降低土地出让底价,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原有的基础上下降一半。四是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对A、B类企业实行相应减免优惠。对C、D类企业不予减免优惠。五是建立“标准地”制度,将亩均投资、产出、能耗等标准纳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条件。
在用电方面,拟优先保障A、B类企业的用电需求,对A类企业不限电。C类企业列为预备限电对象,D类企业列为首要限电对象。且计划对D类企业,在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公布后次月,比照国家淘汰类工艺或设备标准,实施电价加价政策,执行时间为一年。
此外,《意见》在ABCD四类企业用水、用气、排污、融资、奖评等方面,也拟定了具体的差别化政策。
针对上述《意见》内容,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可于5月15日前向鹿城区经信局反馈。
文章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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