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一纸处罚公告,揭露是这样财务造假

广东榕泰证监会处罚告知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榕泰)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东榕泰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5号),至此揭开了财务造假业绩万利润的真相。

注册壳公司,员工挂名股东

年6月至年4月,实际控制人杨某先后安排他人注册了“揭阳市中粤农资有限公司(简称:中粤农资)、揭阳市和通塑胶有限公司(简称:和通塑胶)、揭阳市永佳农资有限公司(简称:永佳农资)、广东国华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简称:国华机电)等4家公司”。

由广东榕泰员工杨某、孙某、吴某、孙某、刘某等人分别担任上述4家公司的挂名股东;

由广东榕泰员工吴某、吴某、何某等分别负责保管相关公章、法人印鉴、网银U盾、网银用户名密码,以及负责资金划转、记账、报税等。

壳公司代上市公司对外采购

“和通塑胶、永佳农资、中粤农资”3家关联方根据广东榕秦的采购需求,与外部原材料供应商接洽并签订原材料《购销合同》。

资金滞留在壳公司

原材料采购多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结算方式,由广东榕泰根据3家关联方的付款需求,以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转让的方式将货款分别支付给3家关联方壳公司,再由关联方将货款支付给外部原材料供应商。

货物不经过壳公司,加毛利过票走账

外部原材料供应商收取货款后安排发货。由于3家关联方壳公司无仓储及实际生产业务,所有货物实际均由“广东榕泰”直接收货。

多数情况下,3家关联方壳公司根据外部供应商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前期与外部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按照1%左右的毛利率确定对广东榕泰的销售价格及数量、金额,并相应向广东榕泰开具销售发票。

虚构销售回款,避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客户已注销,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面临减值形成亏损

截至年12月31日,“广东榕泰”对“揭阳市XX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69万元。年3月,广东榕泰发现该3家客户无法联系,且已经注销。

截至年11月30日,广东榕泰对“揭阳市百X佳鞋业有限公司(简称:百X佳)”等10家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23万元。年年底,广东榕泰梳理应收账款的时候发现该10家客户已经注销,除百X佳外,其余9家客户均无法联系,且百X佳也无法归还欠款。

虚构代付回款,避免计提减值准备,造成虚增利润

制作虛假的代付款协议,利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和通塑胶、中粤农资及第三方机构循环支付,虚构从上述3家客户收取货款.69万元,冲减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至零,从而免于对相关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69万元,导致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69万元,占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45万元的6.87%。

制作虚假的代付款协议,利用广东榕泰自有资金通过中粤农资及第三方机构循环支付,虚构从上述10家客户收货款3.23万元,冲减对相关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至零,从而免于对相关客户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23万元,虚增年利润3.23万元。

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息收入

“和通塑胶、永佳农资、中粤农资”虚构应收账款;

广东榕泰全资子公司深圳金财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金财通)虚构了与“和通塑胶、永佳农资、中粤农资”开展保理业务的协议,约定“金财通”以受让应收账款债权为条件分别向“和通塑胶、永佳农资、中粤农资”提供融资9,万元、9,万元、8,万元并收取利息收入,达到增加公司年利润的目的。

年11月-12月,分别收回保理款共2.6亿元,并于年6月-12月收到保理利息款共1,.33万元,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99万元(不含增值税),造成广东榕泰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99万元。

最终,给予相关当事人警告并合计罚款万元

1、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

2、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杨某,给予警告且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处以万元罚款;

3、对财务总监郑X佳,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

4、对职工监事朱X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5、对林X雄、杨X,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合计万元)罚款。

6、对罗X雄、林X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万元(合计万元)罚款。

7、对高X鹏、冯X升、陈X挟、李X东、郑X彬、杨X静、陈X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合计万元)罚款。

8、对徐X旭,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有投资者亏损高达64.34%

有投资者在年3月股价近一年最高点8.3元/股买入,目前股价2.96元/股,投资亏损高达64.34%!

广东榕泰近一年股价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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