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
持续向好
各地企业都在逐步恢复生产经营
福建南安一家企业为了保障复工复产安全
通过各种途径购买口罩
没成想却因此导致复工复产受阻
日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防护口罩买卖合同纠纷,及时维护交易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企业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一个紧急来电
3月25日上午,南安法院梅山法庭法官助理黄婷婷收到了一通紧急求助电话,电话那头的求助者语气十分焦急。
原来,这是一起由防护口罩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求助者是南安某鞋业公司负责人,为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求购大量口罩。
当得知南安某卫生用品公司有能力提供一次性防护口罩后,该鞋业公司与其于年2月19日签订了《口罩采购合同》,双方还约定了交易价格、交货日期和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当天,此鞋业公司即以银行转账支付该卫生用品有限公司8万元货款。不想对方未按约定如期供货,也不愿支付违约金,给鞋业公司复工复产带来困扰。
耐心听完该鞋业公司的诉求后,黄婷婷清楚地意识到,口罩买卖合同纠纷不是小事,处理不当可能会让双方企业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不利于双方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她当即向法庭汇报。
两边来回沟通
为了妥善化解该起防护口罩买卖合同纠纷,减少企业诉讼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真正落到实处,梅山法庭决定开展诉前调解。
梅山法庭法官黄清洁认真查阅起诉材料、分析案情,认为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简单清楚、纠纷标的额也不大,具有调解的可能性。
经与被告卫生用品公司沟通,黄法官了解到,受新冠肺炎防控影响,该公司当前面临原材料欠缺、人工成本上升等问题,导致不能如期供货,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并非有意违约。
另一边,鞋业公司则是因为对方违约在先,又不肯给自己一个明确的赔偿方案,故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三天化解纠纷
经过和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后,黄法官认为双方是因为缺少当面沟通,才让该案陷入僵局。于是,黄法官主动将调解工作的“主战场”安排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