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人物王金立律师执业27年,深厚而全

《道可特人物》是展示道可特合伙人及管理团队风采的专题栏目,栏目旨在全方位展示合伙人专业素养、市场开拓、经典案例、职业精神、行业担当和人格魅力。本栏目以人物专访为主,安排特定团队进行整体策划,包括前期资料整理、专访、撰稿、推广等流程,通过主任引导访谈,栏目负责人访谈记录,把每位道可特合伙人打造成一张品牌名片。通过栏目,让我们走进这些合伙人,聆听他们的故事,见证他们的经历,打开道可特人的世界。

前言

27年,从青涩到成熟;27年,从法律新人到资深律师;27年,他见证了中国法律的发展进程,亲历了中国律师群体的成长壮大,也在时间的沉淀下积累了深厚而全面的专业能力。

法律事业是他的信仰,终身学习是他的信条。让我们一起走进本期的道可特人物——王金立律师。

人物档案馆

「王金立律师」

教育背景:南开大学法学专业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并购重组、企业非诉法律服务等业务。

执业经历:

王金立律师自执业起服务的客户包括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农业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华纳房地产公司、天津陶陶鞋业公司、新疆中森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廊坊华盛实业公司,霸州小额贷款公司、霸州三强家具公司、霸州三强金属制造公司、霸州福兴彩印包装公司、西斯尔混凝土有限公司、梅江街道办事处、天津天汽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事业单位。

执业27年,王金立律师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知识和法学素养及缜密、清晰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以及客观、全面、准确、适时地收集、运用证据的操作技能,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以及企业非诉法律事务的风险防控和管理经验。

Part1

执业27年,沉淀深厚而全面的专业能力

年,王金立律师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数十年走来,他见证了中国法律的发展进程,亲历了中国律师群体的成长壮大,也在时间的沉淀下积累了深厚而全面的专业能力。

“原本所学专业为机械制造,后来误打误撞接触了法律专业,发现法律才是自己兴趣所在,一年半努力修完所有课程后,顺利通过了律师执业资格证考试”,在谈到如何接触律师行业时王律师回忆到。

在后续的律师生涯中,王律师发现律师行业可以接触和学习到各类专业知识,而本身所学的工科专业知识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代理银行借贷案件中,法官要求阐释利息、复利、罚息的计算过程和依据,能通过本身的专业知识准备无误的进行计算过程和依据展示,使得案件顺利进行。

王律师表示,律师必须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丰富各类专业知识,除法律知识外必须具备其他知识。以常年法律顾问为例,律师除法律知识外,还需要了解服务公司所涉及行业知识,如行业基本知识、行业惯例、行规、税务等相关知识。

执业27年,王金立律师不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和高深的法学素养,还有缜密、清晰、准确到位的逻辑思维和表达能力,以及客观、全面、准确、适时地收集、运用证据的操作技能,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以及企业非诉法律事务的风险防控和管理经验。

Part2

多管齐下,用经验化解难题

非诉业务较诉讼业务相比,诉讼业务如同火灾发生时,即使及时扑灭火情,损失已经形成,而非诉业务则是要穷尽各种策略和方法,尽量将损失化于无形,王金立律师这样说到。

近期,王律师代理了一起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控制权纠纷案件,公司两名股东分别系天津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占股70%)与张某(占股30%)。由于业务需要,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为方便经营管理首次股东大会任命张某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年,公司大股东天津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现张某存在经营同类业务以及侵占公司资源等恶意行为,已极大地影响到了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多方打听后,大股东天津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王金立律师以法律方式夺回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王律师代理该控制权纠纷案件后,深入研究了企业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多次前往上海调取了企业全部工商档案信息,并积极联合工商部门了解后续公司变更事宜,并严格遵循审慎原则,确保整个变更过程合法有效。

依靠20多年来积累的深厚经验,王律师总结出了公司控制权争夺类案件中行之有效的一些方法:一是在启动各类程序前,《公司法》规定的各类文件、通知送达可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保证送达有效。可避有效减少证据不被法院认可的情形出现;二是若自身控制权无法达到法定要求进行表决的,尽力争取其他股东;三是通过公司章程明确权利分割;四是以股东结构、股权比例设定进行权利约束;五是如若遇雇佣职业经理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时,可通过单方可收回授权模式。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王律师结合自己的经验,最终制定了处理方案,首先由公司监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变更公司章程,已达到由大股东直接控制公司的目的。除此之外,为保证送达有效性,王律师采用提议召开股东会的内容文件通过邮件公证、邮寄公证以及电子送达等多重方式送达执行董事张某,并确保在其为组织召集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及时发送由监事直接召集的函件,以确保最终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有效性。同时,王律师还帮助天津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完善法律流程,并提前考虑后续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

在王律师多管齐下的策略,以及持续施压下,现变更控制权的流程已顺利进行。

另外,王律师还提到,如果在公司控制权争夺类案件中,若当事人作为小股份,在公司控制权、话语权本身不占优势的情形下,可通过股权回购挽回损失,若其中一方为国企,则必须通过评估净资产进行股权回购,否则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如遇公司发展僵局,小股东可申请解散公司,提前清算挽回损失;还有就是及时联合其他股东召开董事会维护自身权益。

Part3梳理法律关系,抓住主要矛盾

“办理此类案件前要最大范围内的收集资料,进行法律关系梳理,抓住主要矛盾”,在谈到如何处理股权纠纷类案件时,王金立律师这样说到。

王律师曾代理过一起棘手的股权纠纷案件。年4月,案件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原告作为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40%的股份,原被告就转让原告所持有全部股权达成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对价款为余万,于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办结后两个月内支付完毕,后原告在履行完毕转让义务后多次催收,被告尚欠对价尾款未支付。

此案一审判决结果为原告即王律师方代理人胜诉,被告已申请上诉,双方等待二审开庭。

代理此案件后,王律师发现此属于非典型的股权转让纠纷,双方标的除涉及股权转让对价款外还涉及工程投资款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各种法律关系掺杂,大大增加了案件复杂度。

王律师首先对各方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排除股权转让纠纷外的其他问题,并在程序上使得对方不得不另案结局;同时针对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履行情况分析,确定可以主张的股权对价尾款金额以及逾期违约利息。其次,就对方抗辩理由及证据进一步分析,提出根据双方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所发生的合同义务应归属于目标公司,项下权利义务均已转换为股权转让约定对价款,与本案缺乏关联性,不能构成有效抗辩。

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王律师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尚欠的股权转让款。

“此案的处理上非常具有借鉴意义,因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在处理上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对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去解决争议”,王律师在案件结束后这样说到。

Part4新的开始——加入道可特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金立律师在饭局上结识了宋建勋律师,了解了道可特的组织架构和办所理念后,王律师选择了加入道可特。

加入道可特后,道可特强大的品牌背书大大增强了与客户谈判时的自信和底气,也大幅提升了客户对律师的信任度,道可特在品牌宣传和品牌支持方面给了律师非常大的帮助,强大的品牌背书赢得了新老客户的认可。因为以前自己也办过个人律师事务所,但其实个人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的吸引力和信任度相较于道可特来说要弱很多,两者之间的差距还是很明显的,王律师说到。

王律师表示,94年执业时当时律师行业还不存在专业化的概念,律师如同万金油般需要接触各行各业的各类案件。但近些年,客户对律师行业的了解不断加深,很多客户在接触过程中都会提问律师的专业领域和执业方向,希望自己年在专业方面将更加细化、精准化和专业化,自己年轻时接触过许多不同类型的案件,所以也能触类旁通。

“慎而思之,勤而行之”是王金立律师的座右铭,他表示作为律师一定要认真、逻辑严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言行都应该基于事实依据,切勿主观判断掺杂个人情绪;以及作为律师无论是办理哪种案件,都应该大量的积累和学习各类专业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对于他来说律师不单单是一份职业,更多的是一份事业,一份信仰,律师比起其他职业来说更多了一份社会责任,要肩负起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与义务。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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