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为人民一张珍贵的题词

                            

翻开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年4月编纂完成的《萍乡法院志(-)》的首页,映入眼帘的是时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孔原同志的题词:“人民法院为人民”,落款的时间是一九八六年九月。

孔原为何要为《萍乡法院志》题词?他与萍乡红色司法有何缘源?让我们一起走进那段尘封的记忆,探寻这位从安源走出去的共和国功勋的红色司法故事。

年9月,孔原(原名陈铁铮)出生在安源张家湾村的一个手工艺人家庭,早年就读于萍乡中学,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1日参加了南昌起义,年7月作为中共代表出席了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和国际互济会扩大会议,被选为国际互济会主席团委员。抗日战争时期,孔原历任中共中央社会部副部长,西北工委委员、西南工委书记,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和组织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海关总署署长,年主持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海关法,后历任对外贸易部副部长、中共中央调查部部长、国务院外办副主任、总参谋部二部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顾问、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孔原与萍乡红色司法的结缘是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国共合作时期。年,当北伐军攻克萍乡后,孔原动员和带领群众张贴标语、散布传单、举行聚会,鼓舞人民群众,向北伐军通报信息,担任向导等等,有声有色的学运成果,把孔原推到了萍乡县总工会纠察部长和县农协会委员的领导岗位。

根据孔原的自述史料,在他担任萍乡县总工会纠察部长期间,在萍乡县城和几个大镇里,建立了行业工会,有理发业、缝纫业、土木业、鞋业工会等,建立工人纠察队,举办工人子弟学校,兴办消费合作社,开展劳资斗争。一次较大的斗争是查封“元丰裕”。“元丰裕”是一个大的绸缎铺子,是萍乡最大的资本家商店,与土豪劣绅勾结很紧,剥削压迫人民很厉害,民愤很大。大土豪叶紫屏在其中有股份,对叶紫屏,政治上要打到他,经济上就要封他的财产,使之成为人民的财产。特别是法庭成立前后,将它查封没收了,消费合作社就是在没收了“元丰裕”的财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负责人是高自立等。县农民协会的活动主要是在下面各区和乡村,普遍建立基层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队组织。押地主游街、罚款、没收财产、减租减息减押、反对苛捐杂税、清匪反霸等斗争都开展了。农民运动起来后,土豪劣绅吓得逃的逃、躲的躲,有的逃到上海、北京,有的躺在番薯窖里。

为了镇压土豪劣绅的反抗,经过国民党县党部与各革命团体的联席会议决定,成立萍乡县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孔原担任庭长,成为萍乡早期的法官。特别是法庭处决了一批土豪劣绅。最著名的一个是叶紫屏,叶紫屏是农民自卫队抓起来的,孔原审判时很威风,许多老百姓都来观看,受害者当庭控诉叶紫屏的十大罪恶,特别法庭审完了后,接着在萍乡小西门开大会公审,宣布叶紫屏十大罪状之后,当庭宣布判处叶紫屏死刑,农民自卫军拖出去将叶紫屏立即枪毙,之后又没收了叶紫屏家的财产。

这次审判是党发动群众的一种方式,也是在中共安源地委和国民党萍乡县党部的密切合作,开始试行诉讼制度的一场变革。土豪劣绅、反革命、土匪等案件,由县、乡农会和工会等群众团体向县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控诉,特别法庭实行陪审、合议、公开审判制度,由工农革命干部掌握行使审判权,死刑和重大刑事案件由特别法庭审定。特别法庭由县长和各工农民众团体代表组成,废除了县知事专横的审判制度,从而开创了人民民主的审判先例。

赓续红色司法基因,践行为民司法宗旨。孔原为萍乡法院的题词跨越时空,当下仍需铭记。“人民法院为人民”高度概括了司法的人民性,充分彰显人民法院为民的宗旨,是人民法院工作目标与价值追求,只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真心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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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作者: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易康

插图:秦浩东、郑智瑞

来源:江西高院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

原标题:《人民法院为人民——一张珍贵的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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