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克匹克豹傻傻分不清,泉州查处一

今年3月,泉州市工商局接到投诉,对南安市华伟鞋业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多款运动鞋上的商标,与匹克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混淆。

工商部门调查了解到,华伟公司曾注册了一个商标,但较少使用。去年7月,该公司以10万元的转让费,从另一家体育用品公司取得了一个三角图形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之后,华伟公司将这两个商标进行分拆、重新组合,并使用在公司生产的双运动鞋及在天猫和京东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的“匹克豹旗舰店”中。

工商部门认为,“三角形+PEAK”及“匹克”,均为匹克公司注册的商标,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而华伟公司将自己注册的商标及通过转让获得的商标,分拆组合成与匹克公司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且同样使用在运动鞋上,不但构成了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等行为,且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泉州市名牌促进会会长林栋梁:“这样的三角图形+“PICK”+汉字“匹克豹”这样组合的商标标识,并没有取得商标注册,所以在法律上我们就认为他是个未注册商标。”

林栋梁认为,华伟公司在泉州市南安从事鞋业生产十几年,明知匹克公司的注册商标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有攀附他人注册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之嫌。

泉州市名牌促进会会长林栋梁:“一般的公众会容易认为,“匹克豹”与“匹克”会有什么其他的联系。从三角形PICK以及中文的匹克豹,确实也有似是而非,我们是认为是有相似之处的。”

据工商部门统计,华伟公司生产、销售的双运动鞋,涉案经营额总计4.8万元。此外,华伟公司为提高天猫和京东“匹克豹官方旗舰店”的信誉度、销售量,采取“刷单”虚假交易方式来增加网店订单数量,共虚构交易量多笔,虚假交易金额28万多元。

目前,工商部门已没收华伟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运动鞋双,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与匹克公司近似的标识,同时,工商部门还责令华伟公司停止利用“刷单”方式虚构交易,并处罚款33万元。就此事,匹克公司也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p/5447.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