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的条件,泉州企业办

泉州是福建省确定做大做强的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是全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唯一认定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是列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泉州地处福建东南沿海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带,与我国台湾省隔海相望。现辖鲤城区、石狮市、晋江、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县及金门县;泉州是著名侨乡和台湾汉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全市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有几百万人,台湾汉族同胞中约上千万人祖籍泉州。目前,泉州市已形成纺织服装鞋业、建材建筑业、工艺制品业、食品饮料业、机械制造业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并正在努力培育石油化工业、电子信息业、旅游业等三大主导产业。

一、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具备的条件:

1、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提及进出口业务的;

2、已办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3、场所有依法实地经营,外汇局需看点。

二、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财务、报关员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公章,法人私章;

7、租赁合同原件;

8、批准证书原件;(外资公司需提供)

9、提供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10、提供公司名称、地址的英文准确翻译;

11、报关员证、报关员卡、外汇核销员(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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