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在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基地,禹会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丰年主持发布自贸区人民法庭典型案例。
案例一、原告某某张裕公司与被告某某超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某某超市销售张裕干红葡萄酒时为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擅自添加印有某某张裕公司注册的“张裕”“CHANGYU”“CY”图形商标的包装,以次充好,进行虚假宣传。某某张裕公司诉至法院。
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合理费用)元。
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张裕葡萄酒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享有良好声誉,已成为中国乃至亚洲葡萄酒行业领军品牌。被告在销售的张裕干红葡萄酒上添加外包装,实质上是在不同档次的商品间造成了混淆,易使公众产生商品属于张裕公司高端商品的错误认识,损害了该品牌生产商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降低了对商品的社会评价。该案件的处理,能够有效打击虚假宣传,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案例二、原告某某红蜻蜓鞋业公司与被告某某鞋业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某某红蜻蜓鞋业公司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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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利人。某某鞋业经营部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店铺内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的鞋子产品,经核实该涉案产品并非原告生产、销售,致使相关公众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起诉至法院。
经法院耐心释法,双方达成和解并实际履行,原告撤回起诉。
依法打击侵害商标权行为,保护权利人对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重要方面。知名商家的注册商标承载着一个商品的来源、品质保障与品牌营销,而侵害商标权不仅剽窃了注册人商品信誉,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商标管理秩序。该案件,使侵权人深刻认识到侵害商标权的法律后果,加强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
案例三、被告人李某某非法经营罪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销售许可证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提供